废气处理风量与环评不一致是否影响验收,要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建议对该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进行详细核实,如果涉及工艺调整导致废活性炭量增加的,应当属于重大变动。反之,如果不涉及工艺调整,主要因为环评文件估算量有误差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动分析》进行必要的说明,可以纳入验收管理。
一般不影响,环评要求企业在开工建设前进行报批,所以实际建成的和环评报告上写的不太一致属于正常现象,只要你的改动对污水、废气的处理和排放总量没有大的影响,就没问题;而且一般环评都要请专业的第三方公司,他们处理的业务和情况很多,可以咨询他们。
到时候把这个变更说明附到环评报告的后面,验收的时候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只要环保局认可,事先跟他们说明情况,应该问题不大,千万不要先斩后奏,否则环保局的人会很排斥。
1、不可以。在环评中,下料工序无法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下,设置排气筒是为了将产生的废气排放到室外,以减少对室内空气质量的影响。排气筒可以将废气排放到较高的位置,使废气能够更好地扩散和稀释,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2)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3)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4)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3、每台生活垃圾焚烧炉必须单独设置烟气净化系统并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处理后的烟气应采用独立的排气筒排放;多台生活垃圾焚烧炉的排气筒可采用多筒集束式排放。5焚烧炉烟囱高度不得低于表3规定的高度,具体高度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
影响。将三级废气处理措施改成两级会对废气处理系统的效果和效率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影响验收,因为验收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来评估废气处理系统的性能和合规性的过程;而废气处理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是验收的重要因素之一。三级废气处理措施比两级更为复杂,能够更有效地去除废气中的污染物。
废气处理风量与环评不一致是否影响验收,要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变动。建议对该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工艺进行详细核实,如果涉及工艺调整导致废活性炭量增加的,应当属于重大变动。反之,如果不涉及工艺调整,主要因为环评文件估算量有误差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动分析》进行必要的说明,可以纳入验收管理。
到时候把这个变更说明附到环评报告的后面,验收的时候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只要环保局认可,事先跟他们说明情况,应该问题不大,千万不要先斩后奏,否则环保局的人会很排斥。
怎么可能,现在不都是有排放标准么,一定要达到排放标准才行,一般都是国家标准,有些地方的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话就要参照地方标准,永远按标准高的来验收。我们设备做的效率达到95%都不达标,还在改造。一开始的方案厂家否定,太贵,去掉几个设备后上了,效率才95,现在改造后达到99了才达标。
可知,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构成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设备问题:废气处理设备存在故障或不完善的设计,导致去除率低于要求。可以进行设备检修或更换相关部件来提高去除率。运营问题:废气处理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存在问题,例如操作不当、维护不及时等,导致去除率下降。可以加强对运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怎么可能,现在不都是有排放标准么,一定要达到排放标准才行,一般都是国家标准,有些地方的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话就要参照地方标准,永远按标准高的来验收。我们设备做的效率达到95%都不达标,还在改造。一开始的方案厂家否定,太贵,去掉几个设备后上了,效率才95,现在改造后达到99了才达标。
竣工验收前的专项验收主要包括: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及配套设施验收等。规划验收是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审批内容进行的检查。此验收确保建设项目的各项指标,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满足原定规划,避免建设项目对城市规划造成不良影响。消防验收是对工程消防安全进行的全面检查。
是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实质上就是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检查。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